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律师网
Labor arbitration Lawyer in Chaoyang District of Beijing
办案靠谱 二十年经验 律师热线:178 008 22124 更多精彩内容详见右侧公众号
劳动仲裁
时间:2022/5/27 17:02:50    来源: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律师网    |       

我于2021年5月17日入职,2021年5月24号通知被裁员,并且无任何裁员书面通知以及无裁员补偿金,在多番沟通下公司同意给一个月补偿金,但是该补偿金是按照公司本月营收来比例来计算,也就是说公司想给我们补偿多少就是多少,不是按照正常的个人平均工资来进行补偿,可能会低很多。我想问的是(1)公司是否可以无理由给我降薪待岗。(2)公司补偿金是否可以不按正常的平均工资来发放补偿金。

  你好,问题一:不可以。问题二:应当按正常平均工资补偿。

  此复

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律师网

 上篇文章:拖欠工资     

 下篇文章:企业单方发出停薪待岗通知    
 复制连接  |  打印